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 -凯发真人首先娱乐
发表时间:2016/9/8 浏览次数:10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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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。
地基基础应重点检查基础与承重构件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、水平裂缝、竖向裂缝状况,基础与上部结构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,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,地基稳定、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。
1、 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,应评定为危险状态:
1 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4mm/月,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;
2 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,上部墙体产生裂缝宽度大于10mm,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%;
3 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,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,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,且仍有继续滑动的迹象。
2、 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,应评定为危险点:
1 基础腐蚀、酥碎、折断,导致结构明显倾斜、位移、裂缝、扭曲等;
2 基础已有滑动,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/月,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;
3 基础己产生通裂且最大裂缝宽度大于10mm,上部墙体多处出现裂缝且最大裂缝宽度达10mm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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